80后实力派小说家陈再见长篇新作
一个失踪的“傻子”决定去死
一部南国小城里的《沉默的真相》
少年失踪 雷管炸车 盐田白骨 宗族械斗
灵魂救赎的“红与黑” 人心迷局的“罪与罚”
在生与死中,争得活着的价值与伟大
《骨盐》是我写得比较畅意的长篇小说——无论是生活还是写作,我对顺境的东西总是充满好感和信任。这是我比较信任的作品,它拥有刑侦小说的外壳,以四个视角互补和递进的方式叙述一个好看的罪案故事。故事本身就应该具有话语权,苦难与仇恨,罪恶与救赎,无论是正面表达还是旁逸斜出,它们都远在故事之上,是小说之所以称之为小说的那一部分隐秘的理由。
——陈再见
姐姐,来世再见(节选)
1
从精神病医院逃出来后,我就没打算再回去了。在精神病医院里待着,还不如继续在监狱服刑。是的,正如世人所认为的那样,我已经是个精神病患者了。这当然是比较文雅、科学的叫法,粗俗点儿讲,我就是个疯子了,因为疯得还不算太彻底,至少不会抡起拳头就打人,也可以说是个傻子——虽然我坐牢时曾被认定是极为凶残的犯罪分子。
我的姐姐,亲姐姐,她在海东城二中教书,这次我不打算去找她了。我并不是第一次从精神病医院逃出来,眼下是第几次我倒给忘了。一个傻子不可能记住那么多事情,尤其是数字,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数学了。小时候,我那身为村小校长的父亲,放着自己的学校不让我们读,非要把我们姐弟俩送到海湾横隔的城里来读书,他以为我跟姐姐一样,可以通过优异的成绩走出鸭屎礁那个穷僻之地。姐姐至少没让父亲失望,读完师范回城当了一名英语教师;我现在这个样子,就不必多说了——如果父亲多年前不死于一场械斗,估计后来也会被我活活气死。这当然是不成立的假设,要是父亲不死,我也不至于如此。
无论怎么说,我还有一个姐姐。姐姐叫唐叶修,是个善良的女孩子。这我当然知道,她是这个世上唯一关心我的人了,即便是两年前,她狠心地把我送进了精神病医院,那也是无奈之举。我其实应该自觉一点,主动远离她,要不一个女孩子,被一个傻不拉唧的弟弟拖累着,哪还有男人愿意娶呀?是的,姐姐都三十多岁了,依然单身。在我看来没什么,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和她相守一辈子。事实上,在此之前,我是指我还没傻掉那阵时,或者更长远一点回想,还没被送去揭阳坐牢之前——我没事就在姐姐的宿舍过夜,学校那些老师,还真的以为我就是她的男朋友呢。姐姐并不忌讳同事们的闲言闲语,她是个没脾气的人。
之前几次出逃,我承认还没有下定决心,所以几天过后,甚至都用不到几天,第二天,我就会主动去海东城二中找姐姐了,像个傻子那样站在学校门口,看着如潮的学生从校门口那个奇丑无比的拱形大门内走出来,踩单车的、骑摩托车的,更多是步行的,他们真的像潮水一样把我淹没,碾压过去,不过很明显,他们都不敢靠我太近,我的突然出现,让他们猛一抬头时还会吓一跳,马上避开——所以,如果从高处看,你会发现我其实就像溪水上的一块石头,水流既淹没了我,也纷纷绕我而行。这是很奇特的想象,让我一下子觉得自己很重要,一个人作为一个人不重要,就开始把自己想象成一块石头了。你看我不是傻子是什么。至少要半个钟头吧,“潮水”才会从我身边退去,直至校门口只剩下我,孤零零的,像极了一块突兀的石头。
我站在原地,等着姐姐出来。门口那两个门卫已经不认识我了,他们是新来的保安,不会同意我进去的。远远地,我能看见姐姐慢悠悠地走出来,她什么东西也没带,并不像其他女老师那样,挎个包什么的,她也不穿裙子,虽然她身材高挑挺适合穿裙子的,脚下永远是一双假冒伪劣的阿迪达斯球鞋,夏天的话就换成了凉鞋,鞋跟肯定是平的,印象中,她从来没穿过高跟鞋。每天下午放学,她得到马街逛一逛,这是她多年的习惯,买点小东西,她的同事张纯在街上开了家美容院,她们关系很好,不过姐姐路过美容院时,会加快脚步。姐姐简朴的形象与美容院的浓艳实在有些格格不入,几个经常坐在门口的女孩子,她们是张纯从外地请来的,化了浓妆和卸妆后完全是两个人,多数人逛马街路过美容院,恰恰是为了看看这白得跟雪似的外省女人。我没坐牢之前,也就是说,还在马街上混的那些年,就特意跟身边的哥们儿交代过,随便可以找谁麻烦,唯独张纯的美容院不要惹。那时混马街的小兄弟多少都听我的,至少不会和我明着干。
姐姐看见我站在校门口,自然没办法去逛街了,免不了生一肚子气,故意不理我。她生气的样子真可爱,装作看不见我,不想跟我说话,却又忍不住教训,我几次三番地出逃,确实让她觉得很烦恼。她有时甚至会含着泪,求我别再这样了。然后她会第一时间给精神病医院的领导打电话,那个姓陈的主任,据说是姐姐的老同学。第二天,姐姐就开车把我送回医院,逼着我向陈主任承认错误,保证再也不逃出来了。那种时候,我当然得听她的。好几次我怀疑那个姓陈的家伙对姐姐有意思,他看姐姐的眼神跟别人不一样,我身为男人,虽是个傻子,却比谁都眼尖。他们也许在读书时谈过恋爱,要么姐姐就是他一厢情愿的暗恋对象,否则无法解释他每次都无条件地原谅我的过错。姐姐年轻时,那可是真好看。我手头没有她年少时的照片,可是脑子里有啊。有些事情我记得比什么都牢固,时光根本无法侵蚀。当然,姐姐现在依然好看,一点都看不出年纪,作为一个海东女人,吹了多年海风,仍拥有外省女人一样白皙的皮肤——张纯倒是应该请姐姐去做美容院的代言人。我跟姐姐开过这样的玩笑,她笑着敲了一下我的头,说我怎么还像个小孩子。
我情愿永远是个小孩子。那样就可以天天坐在父亲单车的前梁上(后座坐着姐姐),每天早上准时过海东大桥,去海东小学上学。到了傍晚,我会咬着偷偷攒钱买的两毛钱一根的雪条,小口咬着,大口吮着,递过去想给姐姐咬一口,她总是把头扭开,她虽然也攒着钱,却从来不乱花。姐弟俩故意站开好远,在学校门口,直到同学们都走光了,门卫把笨重的铁门关上了,才终于看见父亲骑着高大的二八单车急匆匆从街市的一端露出了毛发浓密的头。
父亲是鸭屎礁村小校长,他得等自己的学生一个都不剩了,才能关门来接我们。总之,父亲作为村里唯一的老师,却执意把两个孩子都往城里送,确实给村人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他们私底下说父亲“翘楚”——翘楚可不是什么赞扬的词语。
2
我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了,正如姐姐所言,不能再像个小孩子,凡事冲动,不计后果了。姐姐指的是什么,我心里清楚,十年前,我可以说年少不更事。那年我二十出头,已经离开鸭屎礁在海东城混了快十年,在道上就算不是大哥,也是大哥身边最红的角色。姐姐师范毕业后分配回海东城二中,在此之前,我们一年都见不到一次面。姐姐在汕城读师范,两城相隔不过百里路,她却不愿意回海东城,我们仅有的联系就是偶尔打个电话,以确认这世上唯一的亲人还活着。所以呢,当姐姐回到海东城教书,第一眼看见我顶着一头绿色的毛发,跟她说话时还烟不离手,失望得差点落了泪。她是努力过,要把我拉到身边,不要上街晃荡,不和街上的混混一起沿街收保护费。她的努力是徒劳的,或者说,我并不领情。我是觉得时间到了,该干点什么了。之前我还有担忧,怕影响了姐姐的学业,既然她都出来工作了,那我就没什么可以畏惧的了。
是的,十年前我杀了人,并因此获刑十年。两年前,我减刑提前出狱,姐姐亲自去揭阳接我,我们在揭阳街边吃粿条汤时,她突然问我,后悔吗?我摇摇头,我不后悔。准确说,我并不后悔杀人,但我也确实杀错了人。这点是有些不应该。那时我还小,还不能够从容面对杀人那么一件严重的事情,如果可以重来一次,我想会好很多。
无论怎么样,在姐姐看来,我都不应该杀人,哪怕杀的是杀父仇人。姐姐是读书人,是个软弱的女子,我并不怪她,更不奢望她会和我一起复仇。我现在落得这般田地,确实是咎由自取,在仇家看来,如果他们在意我的存在的话,至少也是个笑话,是嘲讽的对象吧。然而我能做什么呢?我都是个傻子了。我唯一能证明自己已经长大的方式,便是再也不去找姐姐了。也可以说,我不可能再回到那个位于山脚海边的精神病医院了,尽管那里并没有外人想象的多么不堪。我在那儿生活了两年,没什么不愉快的,甚至还感觉很愉悦,大概是陈主任特意照顾了也不一定。可我不需要,他越是对我好,我就觉得姐姐会亏欠他什么,到时候真正吃亏的还是姐姐,如果姐姐是被迫才接近他的话。
人有时候真是个矛盾综合体。我不能去见最想见的人,却以最堂皇的理由说服了自己。那天傍晚,当我翻越精神病医院的围墙往下跳时,本以为长成绿地毯一样的牛筋草会轻松地接住我,不料还是崴了脚,没一会儿,整只右脚就肿得跟煮过的猪肘似的。我一拐一瘸走下沙坝,穿过木麻黄林,地上厚如沙土的树芼倒是让我感觉舒服一些,不过穿过树林,下到海滩时,沼泽地一样的白色细沙差点要了我的命,天气又热,我想我还没走到东宫码头,估计就得死在这长长的海岸线上了。我知道,通往海东城的路,就是沿着海岸线走最近,我不想把时间都浪费在赶路上。如果说我急于见到的是海东城,不如说急于见到的是姐姐。矛盾的是,我从出逃的念头一生起,就已决定了不回来,自然也就不可能再去找姐姐了。
我沿着海边一直往东走。海岸线是齿状的,如果从高处看,则像是一条摆放在大地边沿的拉链,拉链的另一边是大海的另一边,如果有一天,上帝不开心,或者说,一开心,把亿万年前拉开的拉链突然给拉上了,那么,这看似浩瀚无边的海,也会在瞬间就被两边的齿轮吞没吧。原谅我又开始胡思乱想,作为一个精神病患者,我对自己都难以容忍,好在还没有自残,虽然内心这样的冲动已经冒出了苗头。
南海之滨,我并不陌生,坐牢之前就时常来游泳。读小学时,美丽的语文老师还带我们一帮小屁孩来沙滩烧烤呢,鸡翅没烤熟,第二天几乎都拉了肚子,老师估计也拉了。童年的我沉浸在一个美丽的女人拉起肚子来是否也和我们一样啪啦啦响。眼下要横跨整个海东城的海岸线,却是第一次。我突然感觉到一个地方的陌生,就像我是个外来者,闯进了海东城,沿途那些光秃秃的布满黑色石块的矮山据说有十八座,我没刻意数过,当年杨文广收妖,在这片南方蛮夷之地,藏有十八妖洞——也就是说,每座山头就有一个妖洞。我才不相信这些鬼话呢,妖当然是存在的,但不是在洞里,早就化成人形,藏匿在熙攘的街市里了。我的脚肿得不行,一拐一瘸的,到达海东城,绝对要到天黑了。天一旦黑下来,木麻黄和桉树林也黑魆魆的,泼出去的墨水一般,成了山头的一部分。十八座矮山连成一片,以排山倒海的姿势扑了过来。与其说,我看见了东宫码头的灯光——毋宁说是想象出来的——遥远得像丛林中的萤火虫,不过可以确定,那就是海东城的码头了,一般渔村的灯火不可能那么亮。
我干脆在沙滩上坐了一会儿,眼前的大海徒有声响,却不见波光,天地一片漆黑,只能隐约看见暗灰色的浪涛被风推过来,爬上沙滩,一下一下淹没我伸出去的肿胀的腿脚,像另一只手在试探虚实,海浪也不知道来者何人,如果它一高兴,大概会一把把我拉扯到海里去。那样岂不是更好?省得我自己费劲。抬头远望,更远处的海倒是灰蒙蒙的,更像是天空的一部分,隐约能见到闪烁的渔船灯,大概是开了白炽灯在照尼仔。很快就要禁渔了,渔民们得赶在这最后的时间,往冷冻库里存点货。
我曾跟随朋友的渔船出过几次海,作为一个长年生长在海边的人,我实在应该为出海的数次感到愧疚。照尼仔真是独特的生活体验,我至今还记得那些被高温的灯光吸引聚拢过来的、浑身闪着亮光的肥嘟嘟的尼仔被一网兜起来后扑腾挣扎的模样,简直像极了生活本来的样子……父亲因为是老师,我们一家连一条像样的渔船也没有,邻居出海归来,偶尔会给我家带来一簸箕杂鱼,真要想吃海鲜了,还得上码头去买。况且,父亲还不喜欢吃海鲜,咸腥味总是让他想找个地方呕吐,他实在不适合生长在鸭屎礁。
3
到达东宫码头时,码头上的灯火熄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天后宫还亮堂堂的,高达几十米的黄岗岩妈祖石像依然保持雍雅慈祥的容颜。码头上没见到什么人影,看起来比它繁忙时要显得空旷许多,几条流浪的黄狗在吃残余的鱼虾,浓重的腐臭味充斥整个空间,以至于让人觉得海东城的夜晚就是这样充满臭气。
城里的味道我自然再熟悉不过。坐牢之前,具体是我杀人之前,我所能闻到的却几乎是两手洗之不净的硝酸铵和硫黄的味道。这是我独特的记忆,源于那时没事就喜欢一个人躲在阴暗的小黑屋里自制雷管。那是我在海东城租下的唯一住处,偏僻而隐秘,姐姐都不知道,在东门矿场的旧宅区,一条坑坑洼洼的小巷子,两边则是独脚靴式的老式瓦房,大多已经荒弃了,瓦顶破出了窟窿,时有野猫从里面钻出来,越过几家屋顶,朝着码头方向的野地跑去,像是一滴墨水滴进了黑暗之中——能分辨出来的,只有码头的灯光,和海东大桥上灰暗的路灯描绘出来的桥体轮廓。桥的另一端就是我的家乡鸭屎礁了,可我没想过回去,一步也不想再踏回那片土地。
说是租的,其实也不用我花钱,房主是我在码头认识的渔民,之前也是混马街的,后来随了渔船出海,算是改邪归正,几年后赚了钱,就在海东城买了楼房,矿场的旧房子没人照看,我说那我帮你看着吧,他很高兴,就把钥匙给了我。除了禁渔期,他一般都在海上,回了海东城,也是在码头忙碌,身上永远有一股腥味,看样子已经浸透了皮肤进入骨子里去了。他更不会来矿场,看看我在他的老房子里做什么。我不是什么好孩子,他也很难想象,我会在他的家里自制雷管。几年后,我用雷管杀了人,警察搜查了我的住处,连同他也受到了牵连,这点倒是挺对不住他的,他不问江湖事很多年了,一眼看去,就是个老实巴交的渔民了,皮肤黑得跟夜晚似的。我想象不出他受惊吓时的表情,他对我应该是恨的,至少是后悔了,后悔当初不该轻易就把钥匙丢给了我。
两年前,我刚出狱,还住在姐姐的宿舍里。有一天我去矿场转了一圈,发现那片旧宅区还在,只是大多已坍塌,屋子里长满了白茅草和马缨丹。我住过的屋子没多大变化,生锈的铁门上了把锁,锁锈得不成样子了,钥匙孔都堵住了,即便钥匙还在,也开不了了,感觉用手一扭就可以轻易摘下来。我特意趴在门缝往里看,黑漆漆的,没看见任何东西,却可以想象里面的摆置,四方形的松木小桌,见不到油漆色的排骨椅,还有一个不锈钢茶盘,那是我买的,空隙时间,我会泡点茶喝,再用隔夜凉了的茶水泡洗满是硫黄味的双手……往昔场景一一在眼前浮现。我在巷子里走了一趟,有些铺面还住着人,门面做着小本生意,墙上都写了红色的“拆”字。据说矿场这片地马上就要拆迁了,要建成海东城的开发区。拆迁赔款的事却一直没谈好,拖了很长时间。我想背后的话事人不会是别人,一定是我当年用雷管也炸不着的唐氏集团的董事长唐雄。
我在天后宫门口的石阶上眯了一会儿,醒来时,发现有些凉,刚下过一阵急雨,雨水溅到屋檐下,把我两个裤腿和布鞋都浇湿了。我突然想起矿场,说不定唐老板还没有跟那帮坐地加价的老居民谈拢,老宅可能都还在。我连忙起身,穿过空荡荡的码头,城东的荒地已经变成了菜园,这让我一时找不到进矿场的路。我踏过广阔的菜园时,四周的狗都吠了起来,我一时慌乱,竟然一瘸一拐跑了起来,待跑进了巷子,整个人都快喘不过气了。好在夜已深了,没有人会在意几条狗的吠叫。巷子里静悄悄的,看样子已经没住人了,不过也说不定,可能一到早上,它又变戏法似的热闹起来了,像以前那样,我能在小巷里买到任何生活用品,包括制作雷管的材料。
我踅摸到之前住的老屋,它确实还在,只是相对于那时,眼前的房子不仅破旧不堪,似乎还缩小了若干。这当然是一种错觉,却是真实的错觉,像一个人死了会萎缩成瘦小的尸体那样,一座房子我想也是这样的。我父亲当年也是人高马大,站在讲台上,一手就可以摸到天花板下学生要站上书桌才可以掰到的结满灰垢的吊扇铁叶子,但是,他死的那天,躺在医院冰冷的停尸间不锈钢拉床上,脏兮兮的白布盖着他脖子以下的身体,像裹着一条死狗,显得异常瘦小,一点都不像活着时高大魁梧的父亲。金伯特意把我们姐弟俩拉到父亲血肉模糊的头部位置,像是还需要我们确认尸体就是父亲本人。我当时心里很害怕,第一次见到死人,也没想眼前的死人是谁了,只想着不要靠得太近。金伯不这么认为,他甚至还拉着我的小手去摸父亲的脸,血已经结痂了,不过隔着血痂,还能感受到父亲皮肤沁透出来的冰凉,似乎是他呼出来的气,只是不再热乎乎了。眼前的尸体让我感觉陌生,陌生倒不是因为他的脸被血糊住了,而是整个身体根本就不是父亲的身体。那种不确定的怀疑一直纠缠到现在,以至于有时候,我突然坚信父亲还没有死,他只是躲起来了,在一个地方默默盯着我看。躺在停尸间里的死人根本不是父亲,他是另外一个在械斗中死去的村人,就像那个在风暴之夜被人掩埋在盐埕之下的陌生人。
好吧,自从我精神出了状况之后,记忆力变得超强,好多事件像突然被我记起,又分明潜藏在心里好多年了。我记得第一次跟姐姐说起盐埕下的尸体时,姐姐十分惊愕地看着我。我以为她也知道这个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的秘密(被掩埋和掩埋者当然除外),所以我说出了她心中的秘密,她肯定吃惊不已。事实证明,我想多了,姐姐惊愕不是因为我说出来了什么秘密,而是害怕,并因此推断,我的精神出了问题,好像一个正常人是不会拥有秘密一样。我能说什么呢?有时候我们越强调一件事,不就越证明我们不正常吗?这个道理我现在是真懂了,就像我在精神病医院里跟陈主任说,我没疯。陈主任点点头,微笑着,说他相信我,却不会为我敞开病院的大门。实际上,我每说一次,病院的大门就会关得更紧一些,至少在陈主任心里是这样的,在我那些“病入膏肓”的室友那里,我更是无药可救。他们倒是真诚,因为我比他们正常,所以我病得比他们厉害,在他们想来,他们也是正常人。我能说什么呢,只好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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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再见,1982年生,广东陆丰人,现居深圳。2008年开始文学创作,在《人民文学》《当代》《十月》《花城》《钟山》《作家》等发表作品一百多万字,并多次被《小说选刊》《小说月报》《新华文摘》等选载。著有长篇小说《六歌》《出花园记》,小说集《你不知道路往哪边拐》《青面鱼》等五部。曾获《小说选刊》年度新人奖、广东省短篇小说奖、深圳青年文学奖等。
编辑:吴旦
实拍图:严瑾
审核:胡晓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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